薪酬治理
时间:2018-11-16
凭据省国资委《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治理委员会关于确定2017年度省属企业卖力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通知》(川国资考核[2018]49号)文件安排,兑现2017年度绩效薪酬。现将企业卖力人在本公司担当相应职务期间应得税前薪酬情况通告如下:
川旅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纪委书记、董事,董事、总会计师,董事、工会主席,副总经理2017年度薪酬情况
备注:1、上表披露薪酬为我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纪委书记、董事,董事、总会计师,董事、工会主席,副总经理2017年度全部应发税前薪酬。其中,第1项由省国资委(薪酬审核部分)审定。